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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00043598893/2018-0031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经区建设局
  • 内容分类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2018-08-30 10:37:37
  • 有效性/截止日期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农村危房改造是中央改善和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一项惠民政策。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相关要求及申报程序,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主要政策文件有哪些?

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

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村字〔2018〕28号)。

市住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18〕64号)。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包括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存在住房危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三、农村危房改造操作程序是什么?

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镇审核、区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流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建立健全“三公示一标识”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

四、怎样确定补助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五、如何界定农村危房?

农村危房是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由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专家认定为C级或D级危房。确实难以认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六、农村危房改造有哪几种方式?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和镇级统建相结合方式,由各镇帮助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

七、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是什么?

执行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

八、农村危房改造内容有哪些?

改造内容按照房屋实际情况确定,推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门窗更换、室内地面硬化、吊顶、内墙粉刷等按照统一标准施工。改造内容不包括锅台、火炕施工以及厢房改造等。

九、怎样进行验收?

镇政府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进行工程质量监管,组织竣工验收,对目跟踪服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