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河始于泊于镇逍遥村,自西南向东北流经赵庄、金鸡山后、圈于家、屯侯家、盐滩,至岛邓家入海,全长9.21公里,是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级河道。
为保障河道正常运行,河势相对稳定,避免围垦占用、乱挖滥采、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区水利部门于2019年8月完成逍遥河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现予以通告。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水和谐原则。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合理开发的需求,又要满足维护河道行洪及水生态安全的基本需求。
(二)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实行保护优先,处理好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水利和其他行业的关系。
(三)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河道管理保护法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涉河建设项目与活动的审批,规范河道开发利用行为。
二、划界标准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明确,有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距背水侧堤脚不少于5米);平原地区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之间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不少于5米的区域;支流河道两侧的管理界线按控制性水工建筑物确定长度,如无控制性水工建筑物,则按200米确定;涉河建筑物的管理界线按距离建筑物1米的范围确定。
三、划界范围
本次逍遥河划界范围起点为逍遥村,止点为岛邓家入海。总长度8.17公里,管理面积为0.98平方公里,平均宽度119.95米。
四、划界成果
本次逍遥河划界成果包括:
1、逍遥河河道管理界线成果图;
2、逍遥河两侧管理红线及坐标成果表;
3、设置管理范围界桩点532个。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经区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