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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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经区法院依法对3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34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此次集中宣判罪名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到10个月不等,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上午九时,唐圣富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及江金明、刘玲玲等19人聚众斗殴、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准时开庭。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唐圣富设立威海久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从事汽车销售等业务,同时经营威海东海投资有限公司,与潘正涛共同设立P2P威海分公司计划失败后,二人共同或单独从事高利放贷业务(二人在共同出资的放贷业务中约定:唐负责放贷,潘负责催收)从中牟利,在高利放贷过程中肆意抬高利息、单方认定违约、强收违约金、劳务费。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催收提成、发放固定工资的方式,纠集被告人许武强、孙军浩、孙亮亮、许丛丛、周新博等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为其催收欠款,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唐圣富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许武强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孙军浩、孙亮亮、许丛丛、周新博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索要欠款,在唐圣富的组织、领导下,许武强纠集孙军浩、孙亮亮、许丛丛、周新博等对借款人采用暴力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堵锁眼、喷油漆等手段讨债,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形成心理强制,从而达到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的目的。经查明,该犯罪集团共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19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2起、聚众斗殴犯罪1起,唐圣富涉诈骗犯罪50起,职务侵占犯罪1起,另查明江金明、刘玲玲等19人涉聚众斗殴、诈骗、职务侵占犯罪,既严重侵犯被害人的人身及财产权利,又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经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圣富组织、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系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依法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唐圣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八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等,判处十三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案判处罚金共计一百七十二万元,判决还对侦察机关查扣冻结的涉案财产依法作出了处理。 在王红力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一案审理中,法院查明,2010年9月,王红力注册成立了威海杰杰投资有限公司,违法高利放贷并从中牟利。王红力通过发放固定工资、催收提成等形式,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为公司员工,逐步形成了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丁睿、刘德伟、张军、陈忠强、徐哲、高宇及王连喜、包文明(均另案处理)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成员招揽借款人从事高利贷业务。为追求非法利益,王红力在高利放贷中肆意抬高利息、单方认定违约、强收违约金。并在王红力授意安排下,由丁睿、刘德伟、张军、陈忠强、徐哲、高宇、王连喜、包文明等人,采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各种犯罪活动,形成心理强制、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从而达到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的目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活动区域广、时间跨度长,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查明,该犯罪集团共作案20起,其中敲诈勒索2起,非法拘禁3起,寻衅滋事14起,虚假诉讼1起。 经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红力组织、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系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依法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红力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四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案判处罚金共计十八万二千元;责令王红力退赔被害人损失,随案移送的财产发还被害人、依法拍卖或予以没收。 在王连喜、包文明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的审理中,法院查明,被告人王连喜、包文明系以王红力(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在王红力非法高利放贷过程中,王连喜、包文明等人在王红力的指使下采用暴力、语言威胁或“软暴力”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形成心理强制,从而达到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的目的。经查明,被告人王连喜参与实施非法拘禁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4起;被告人包文明参与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3起。 经区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王连喜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包文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包文明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此次集中宣判,人大代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等40余人现场旁听,并通过网络平台同步直播庭审过程,累计观看人数200多万,获120余万点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经区法院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扩展依法严惩的力度和效果,通过公开审理宣判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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