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参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2.负责对全区国有及参股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3.负责对全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项目进行审计。
4.负责区司法机关办案需要的审计工作。
5.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题审计调查。
经费形式
全额拨款
领导职数(1)
事业编制数(4)
实有在职人员(2):张大明、宫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