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关怀版

组织部(统战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2.负责对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工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需备案干部的审查、备案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4.研究制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5.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

6.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7.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衔接市委市政府对区级的考核,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平时考核工作。

9.负责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0.负责了解掌握全区人才工作总体情况;制订或参与制订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组织部分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11.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全区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以及职能、编制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2.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文化业务知识,负责机关日常党务管理工作,发展机关党员、培训党务工作者,加强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

13.负责老干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4.负责宣传、协调、管理和检查全区统战工作。

15.负责全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16.负责工商联工作,引导全区工商联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17.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8.负责全区人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9.负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和聘任工作。

内部机构

综合科、干部科、人才工作办公室、干部监督科、组织科(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室)、组织员办公室(党代表联络办公室)
 
领导职数(3)

行政编制数(19)

实有在职人员(14):梁明、谭绍伟、徐丽丽(女)、仇阳阳、赵志伟、邹  飞(女)、徐根余(女)、王洛伟、杨霄丽(女)、毕  琳(女)、孙晓阗(女)、辛  鑫、邹  丽(女)、王圣霭(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