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等业务。
经费形式
财政拨款
事业编制(19)
实有在职人员(18):梁军涛、马玉华(女)、曲玉君(女)、梁晓静(女)、王华(女)、孙明华(女)、戴长灵(女)、谢丽丽(女)、曲小芳(女)、孙玲丽(女)、徐嘉慧(女)、丁金丽(女)、胡 月(女)、赵 钰(女)、姚 飞(女)、孙玉婷(女)、张向誉(女)、车春蕾(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