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等业务。
经费形式
财政补贴
领导职数()
事业编制(40)
实有在职人员(35):于志明、刘淑涛(女)、张 丽(女)、邵进军、于昶坤、李伟伟(女)、张永涛、袁祥坤、王雁康、孙 静(女)、徐海蓉、谷 艳(女)、王春梅(女)、孙晓玲(女)、宋 玲(女)、夏英超(女)、于 涛(女)、梁 霞(女)、陶晓燕(女)、于海荣(女)、邹 蕾(女)、李 辉、刘 清、孙凌云(女)、刘 霞(女)、许英强、鞠会芳(女)、周学忠、丛惠丽(女)、丛玺滟(女)、钟秀明(女)、周振廷、慕一鸣(女)、吴佳惠(女)、王琳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