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义务教育。
事业编制(28)
实有在职人员(51):
丛培洋 丛 永 韩苏卿(女)钱颖颖(女)梁永超 刘学农 鞠美玲(女)夏永妮(女)鞠晓娜(女)刘丽丽(女)梁学军 刘 建 刘少芬(女)谢淑华(女)褚华燕(女)刘玉军 董露霞(女)梁小玲(女)刘丹丹(女)沙爱华(女)梁敏娟(女)夏新好(女)刘艳华 于 水 梁丽平(女)张圣洁 代 永 张扬眉(女)鞠晓妍(女)梁华清 谢学永 王洪芳(女)褚宗霞(女)李淑兰(女)王永桥 刘宗超 林荣强 刘亚琳 梁清永 于仲永 林荣法 岳永国 林永明 付清波 夏吉武 姜丽娜(女)邹文玲(女)梁华平 宋修龙 宋修军 刘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