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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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23710005625080843/2020-003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 内容分类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2020-02-26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威海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园林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18】55号),明确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市,深入推进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强化城市空间安排与自然山水的协调性、城市空间与历史文脉的连续性,着力改善城市生态园林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山、海、岛、城、林融为一体的独特城市风貌,建立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高效、特色鲜明的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实现园林绿化全民共建共享、和谐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更加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重点任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重点从六个方面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一是加强综合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加大城市园林绿化科研力度、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加强城市绿化制度建设、应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开展绿化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全面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方案强调,加强公园绿地建设,到2020年,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100座小游园,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建成区绿地率≥3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90%;加强居住区配套绿化建设;加强道路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确保市区林荫路推广率不低于85%。

三是强化城市绿地建设管控。要加强公园绿地规范化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依据《威海市绿道网总体规划》 “一带、四核、四轴线”的框架布局,加强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加强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普查、建档、挂牌和保护工作;快速推进实施《威海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到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5%。

四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城市“双修工作”,编制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大力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实施《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强湿地公园及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到2020年湿地保护率达到70%;加强山体生态、废弃地生态、城市水体修复,提升空气质量,加强城市热岛效应控制。

五是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对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建筑工地等方面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市容市貌;完善市政道路设施,对市区道路“瓶颈”路段进行改造,城市道路完好率≥95%;加快污水厂及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建设,确保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5%;加强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

六是节能减排。要加强城市再生水利用,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完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强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