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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处处长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

访谈时间:2020年4月1日

访谈嘉宾:区安监处处长丛培青

访谈背景:1月6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经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省政府令第331号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我们邀请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丛培青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访谈内容:

安监处处长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您好,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丛培青:该《办法》适用于山东全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其监督管理。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有什么原则?

丛培青: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排查、综合管控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该《办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哪些职责?

丛培青: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负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价、风险等级和确定风险管控措施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等内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该《办法》又规定了政府哪些职责?

丛培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鼓励支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技术研究与推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宣传,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环节有哪些?

丛培青:风险点排查;风险因素辨识;定性定量评价;确定风险等级;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和方案;风险管控评审。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风险排查的重点有哪些?

丛培青:一是生产工艺技术及流程;二是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防护、检验检测情况;三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场所;四是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相关的环境和气象条件;五是有限作业空间;六是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火等特殊作业活动;七是其他需要重点排查的环节和内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风险点的风险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丛培青:根据风险因素辨识情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方法对风险点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将风险等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确定为重大风险的情况有: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者3次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经评价确定的其他重大风险。

  确定为较大风险的情况有:发生过1次以上不足3次的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或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或经评价确定的其他较大风险。

  确定为一般风险或者低风险的情况有:风险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性较低,不构成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的。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如何进行有针对性的管控?

丛培青:一是所有风险均适用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列明管控重点、管控机构、责任人员和技术改造、经营管理、培训教育、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二是较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较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并实行登记管理,由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检查、排查。

  三是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实时进行监控或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严格限制作业人员数量,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巡查、排查。

  四是其他风险管控措施。对于进行危险作业,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场地、设施设备,在同一区域内多个单位同时作业的,规定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五是风险管控评审。对于风险管控措施,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风险管控评审,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形,应当及时开展风险管控评审。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对违反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如何进行处罚?

丛培青: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或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教育培训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评审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文件: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