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推荐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631-5984916。
拟公示名单如下:
一、拟推荐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1、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拟推荐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1、张江华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学校政教处副主任
2、杨 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学校小学部政教处主任兼大队辅导员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