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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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交融 仲裁涌暖意

“多亏仲裁员情理兼顾地调解,让我们公司免于蒙受不白之冤,天气虽冷,但我心里感到很温暖。”近日,经开区一家电子公司代表崔先生来到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向仲裁员表达谢意。

今年9月,该电子公司以职工主动辞职为由,辞退两名送货司机蔡先生、曹先生。两名司机随即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余万元。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畅所欲言,矛盾发生的来龙去脉渐渐浮出水面。原来,蔡先生和曹先生因工作量骤增与公司发生争执,递交了辞职书。公司认为职工辞职书太过笼统,要求重写。职工拿回辞职书后却又不同意重写,公司便以主动辞职为由辞退了两名司机。

由于双方庭前意见分歧较大,仲裁员当机立断组织庭审。但在庭审过程中,两名司机又表示未向公司提交过辞职书的事实,而公司又不掌握职工辞职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曾经辞职的事实。如果直接按现有证据进行依法裁决,公司必然产生完全败诉的不利后果,但该法律后果并不符合事实真相,一时间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根据仲裁证据规则,仲裁员无法直接援引庭前调解中职工所述的事实。那么,如何将道德正义与法律正义有机统一起来,成了仲裁员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如果按仲裁证据规则作出让公司承担全部法律后果的裁决,虽符合法律评价机制,但却不符合道德评价机制。

面对办案瓶颈,经开区科技创新局仲裁院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不等不靠、主动破局,在庭审结束后趁热打铁进行后续调解。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一方面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向职工阐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辩证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职工充分理解陈述案情事实的重要意义以及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使其从思想上愿意接受仲裁调解。

一方面考虑到公司在本次矛盾的发生中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职工的工作量增加但工资福利待遇却未跟随相应增加,由此导致职工产生消极对抗情绪,仲裁员从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劳动法律法规条款阐释、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等角度,反复对公司进行说理释法。

最终,职工与公司均被仲裁员的诚恳耐心及公平公正所打动,双方获得了彼此的谅解和宽容,并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公司一次性支付蔡先生和曹先生共计五万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热情服务和公正执法是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工作人员一直秉承的工作态度。接下来,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将继续以营造温暖营商环境和为群众办实事为使命,秉持敬业、公正、高效的服务理念,统筹兼顾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职工合法权益,助推企业和职工走上共谋生存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