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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基层农业中(初)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1年度基层农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基层农业技术中级职称为基层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初级职称为基层助理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我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从事农业技术、研究、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实行“双通道”,可自主选择基层职称或全省统一的职称。

2.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号)参加农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基层农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和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威海市基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威农字〔202142号)要求执行,其他有关申报条件和政策要求具体参照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基层农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采用网络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填报要求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附件1)规范填报。

《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事业单位推荐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均上传至“其他附件”栏目中。

(二)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

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呈报部门呈报

申报基层农业技术职称,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由各镇人民政府呈报至区社会工作部

(五)补充完善材料

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三、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中的信访问题,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信访规定,按属地管理和职称管理责任清单,及时稳妥办理信访事项。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送材料事项

(一)个人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原件,17复印件),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

2.“六公开”监督卡1份。

(二)申报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1.《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1份;

2.《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

3.《事业单位推荐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1份(事业单位提交)(附件5)。

报送时间:各呈报部门集中统一报送材料,请各呈报单位20211112日前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区社会工作部农业科、畜牧科,纸质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报送。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农业科5994206;畜牧科5960580

 

附件 1.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

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5.事业单位推荐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

附件5:事业单位推荐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xls附件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doc附件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docx附件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附件1: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