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效率、精简审批环节,促进全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限额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 号)
三、主要内容
对于工程投资额在100 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 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各部门积极宣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限额以下的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进一步简便小微企业的办事手续,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