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成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经技区党政办发〔2021〕38号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驻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工作,经管委同意,成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启 党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邱鲁金 经济发展局(应急局)局长
邵明光 建设局局长
成 员:张广忠 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 波 市场监管局局长
卢树刚 社会工作部部长
车永刚 崮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辛泓洋 泊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 翔 皇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健平 凤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乙力 西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工会主席
杜晓峰 自然资源管理办主要负责人
张晓明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韶光 交警三大队大队长
邵明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邱鲁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清洁取暖推进工作组、散煤治理工作组,其中清洁取暖推进工作组设在建设局,邵明光同志任组长;散煤治理工作组设在经济发展局,邱鲁金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行文公布。
附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能
清洁取暖推进工作组和散煤治理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侧重、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其中:
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组主要职责是: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清洁取暖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依据全省和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清洁取暖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各镇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
散煤治理工作组主要职责是: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散煤治理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广散煤清洁替代措施;强化煤炭市场监管,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加大散煤清洁治理宣传;完善储存配送体系。
二、各部门工作职能分工
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经济发展局负责统筹指导调度散煤综合治理工作,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做好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煤炭销售场所整治。
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调度清洁取暖工作。编制清洁取暖年度实施计划方案,督促指导各镇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工程,督促指导各镇就“煤改气”工程配套城镇燃气气源及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改造与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对接落实; 配合做好煤炭运输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煤炭质量实施监管;指导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指导无照经营煤炭、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的查处工作。
社会工作部负责做好农业大棚及渔业养殖等场所的散煤替代工作。
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压实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主体责任。
自然资源管理办负责做好城乡清洁取暖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用地保障,积极推进地热能的开发应用。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向社会公开,并加强禁燃监管。会同经济发展局等有关部分协调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安排的散煤治理督导检查等工作,做好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及相关执法监管工作。
交警三大队负责配合做好煤炭运输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