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门户网站(http://www.eweihai.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值班室(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凤林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则;凤林街道办事处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领导成员名单等。
(二)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以凤林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凤林街道办事处其他重要决策、决定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工作重点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年度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报告等。
(六)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统计信息及年鉴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凤林街道办事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政府采购及凤林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凤林街道办事处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http://xxgk.eweihai.gov.cn/news_town_list.aspx?d=30)上查阅《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凤林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则;
(2)街道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名单;
(3)凤林街道办事处工作机构设置;
(4)以凤林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主要数据;
(6)凤林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
(7)凤林街道办事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8)年度工作报告;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管委人事任免事项;
(11)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xxgk.eweihai.gov.cn/news_town_list.aspx?d=32,信息提供单位:凤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咨询服务电话:0631-5923045。网络维护单位: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电话:5980100。
凤林街道办事处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社区之窗》。咨询服务电话:5970597。
(2)“多彩凤林”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h_e2098893a646)咨询服务电话:5970597。
(3)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形式。
公开时限
凤林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管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管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管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管委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qflbsc@wh.shandong.cn。
申请人向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承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办公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6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631-5923045
传真:0631-5923045
电子邮箱:jqflbsc@wh.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进行行政投诉。投诉电话:5980029;办公地址:青岛中路106号世纪大厦。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凤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