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目录 > 通知公告

我市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缩短补贴发放时限

为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后的联动机制呈现四个新亮点:

一是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在继续保障“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二是增加机制启动条件。在原规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3个启动条件基础上,新增“省要求统一启动”,也就是达到上述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

三是提高保底补贴标准。通知明确,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我市月城乡低保标准×月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我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月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测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不足20元的按20元计算。

四是缩短补贴发放时限。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并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完成发放,比原规定提前近一周的时间。

同时,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优化了工作程序,确保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保证联动机制执行到位。2019年以来,根据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情况,我市已17次启动联动机制,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691万余元,惠及低收入群众139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低收入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