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一)政策依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 部门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39号)、《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威高就字〔2019〕12号)。
(二)补贴范围和条件:对吸纳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有助于提升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所需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条件。
(三)申领材料:申请见习基地的单位提交《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等材料。
申报见习补贴应提交《山东省见习协议书》、《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及《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等材料。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还需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申领程序: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对基地进行审核认定和公布,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申报见习补贴时,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对申领资料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将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五)承办部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六)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七)联系电话:598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