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三、 办理依据
(一)《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社部第 28号令);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 号);
(三)《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39 号 );
(四)《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1 号)。
四、 申请主体
失业人员
五、 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
六、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
七、 办理渠道
(一)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
申请人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通过全国统一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业务办结。
(二)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
申请人可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业务办结。
(三)微信
打开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电子社保卡(人社部)-领取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失业登记。
(四)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社保卡-人社部公共服务-失业登记。
(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申请人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人力资源综合窗口提交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业务办结。
(六)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
申请人到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业务办结。
八、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5963707
监督电话:0631-5980038
十一、办理地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人力资源综合窗口(齐鲁大道66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