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4月13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
按照威海市统一部署,2018年3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国家下发的调查控制界线为调查区域,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本次调查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举证、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以覆盖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优于0.5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历时3年,7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5万个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利用状况。经区管委会批准,现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79.90公顷(1.92万亩)。其中,水浇地132.48公顷(0.20万亩),占10.35%;旱地1147.42公顷(1.72万亩),占89.6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26.17公顷(0.64万亩),占全区耕地的33.3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52.68公顷(0.53万亩),占27.5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87.48公顷(0.73万亩),占38.09%;位于坡度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57公顷(0.02万亩),占1.06%。
(二)园地4080.35公顷(6.12万亩)。其中,果园4073.26公顷(6.11万亩),占99.83%;其他园地7.09公顷(0.01万亩),占0.17%。
(三)林地3459.71公顷(5.1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300.04公顷(3.45万亩),占66.48%;灌木林地5.65公顷(0.01万亩),占0.16%;其他林地1154.02公顷(1.73万亩),占33.36%。
(四)草地全为其他草地,面积277.09公顷(0.42万亩)。
(五)湿地438.74公顷(0.66万亩)。其中,沿海滩涂431.10公顷(0.65万亩),占98.26%;内陆滩涂7.64公顷(0.01万亩),占1.7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74.20公顷(7.3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746.33公顷(4.12万亩),占56.34%;建制镇用地734.52公顷(1.10万亩),占15.07%;村庄用地1283.26公顷(1.92万亩),占26.33%;采矿用地64.42公顷(0.10万亩),占1.3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5.67公顷(0.07万亩),占0.94%。
(七)交通运输用地1030.98公顷(1.5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78.29公顷(0.12万亩),占7.59%;公路用地457.05公顷(0.68万亩),占44.33%;农村道路158.11公顷(0.24万亩),占15.34%;其他交通用地337.53公顷(0.51万亩),占32.7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43.66公顷(1.5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73.98公顷(0.26万亩),占16.67%;水库水面533.07公顷(0.80万亩),占51.08%;坑塘水面262.54公顷(0.39万亩),占25.15%;沟渠44.25公顷(0.07万亩),占4.24%;水工建筑用地29.82公顷(0.04万亩),占2.8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三调”成果数据,充分发挥“三调”数据基底作用,推动“三调”成果广泛应用。
目前,“三调”成果已为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多规合一、三条控制线划定提供基底数据,同时为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多领域重点工作提供统一的平台和基础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