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改局、经发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为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根据《威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威发改发〔2021〕36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开展申报2022年威海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认定工作
(一)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编写申请认定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材料,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信用度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二)请按照属地原则,每市、区择优推荐不超过2-3家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可增加一个申报名额。
(三)请于9月1日前,正式行文成纸质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企业申请认定的报告作为附件。
区内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8月26日前,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经发局高新技术科联系,联系人:鞠鹏霞 5916136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