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总工会,教育系统工会,区直部门工会,驻区单位工会,国有企业工会:
现将威海市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省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2年8月22日
关于推荐申报省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综保区总工会,南海新区总工会,市直各企业工会:
为加强“工会妈妈小屋”建设,提升小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果,更好地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温馨服务,市总工会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所推荐“工会妈妈小屋”应符合省总工会制定的设施配置标准,重点考虑使用效果,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立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建立,由工会组织负责管理。
(二)环境及配置
1.场地要求。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空间私密、通风良好,环境温馨舒适;
2.基本设施。小屋内须配置婴儿床(护理台)、桌子、舒适座椅、洗手盆、饮水机、冰箱、微波炉、电视机、电源插座、宣传海报和母婴护理用品等;
3.牌匾标识。在小屋门上或门旁显著位置悬挂省或市总工会统一配发的“工会妈妈小屋”铭牌;室内张贴并摆放省或市总工会统一配发的宣传资料。公共场所的“工会妈妈小屋”在场所醒目位置设有指引标识。
(三)日常管理
1.人员配备。小屋配有专人负责管理服务,每天清洁卫生,及时补给所需用品;
2.管理制度。制定了日常管理、使用登记、满意度评价等制度,并张贴于小屋内明显位置;
3.地图使用。公共场所小屋要将小屋位置、外观图片等信息上传至“齐鲁工惠”APP导航图,方便女职工查寻使用。
(四)使用效果
1.单位内部小屋。使用率较高,每月平均使用达到80人次以上,在发挥作用、工作创新、特色服务等方面工作突出;
2.公共场所小屋。使用率较高,每月平均使用达到200人次以上,女职工受益面较广;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示范带动作用较好,社会效益明显。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会妈妈小屋”建设与规范,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推荐。此前已确定为省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省总工会将适时对申报省级示范点的“工会妈妈小屋”进行现场或视频抽查验收。经综合考评后,对最终确定的“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给予通报表扬,并按每个小屋5000元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补助。
(三)各区市、各单位要加强对省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的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按规定用途规范有效使用专项补助资金。
请各区市、各单位于2022年9月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工会妈妈小屋”建设及使用情况说明(附件1)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2.能够反映所推荐小屋位置、室内场景、铭牌悬挂及服务情况的3分钟左右视频短片、5张现场照片电子版;
3.省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邹家利,联系电话:5869987,邮箱:whghjcb@163.com。
附件:1.““工会妈妈小屋”建设及使用情况说明
2.省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推荐申报汇总表
威海市总工会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
“工会妈妈小屋”建设及使用情况说明
××ד工会妈妈小屋”,于××××年×月建成,面积为××平方米,由×××(单位名称)工会管理,用于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使用。
小屋情况说明(含具体地址、配套设施、每天平均使用人次、管理情况等)。
建设单位工会(盖章) 县级工会(盖章)
市级工会(盖章)
2022年×月×日
附件2
省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推荐申报汇总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 小屋名称 | 建设时间 | 开始运行时间 | 类型 (单位内部/公共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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