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扶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制造强省建设规划的通知》《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企业梯次培育工程,壮大市场主体规模
1. 支持企业冲击新目标。设立主营业务2024年收入冲击10亿元以上骨干企业库,对入库企业获得合作银行发放的流动资金或日常经营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区财政按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50%的利息补贴。单笔贷款每年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总额不超过80万元。如贷款实际利率低于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进行补贴。冲击10亿元以上新目标入库企业至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冲击目标且年均增幅15%以上的,按照10亿元(含)—20亿元、20亿元(含)—30亿元、30亿元(含)—50亿元及50亿元(含)及以上4个量级层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营收达标奖励;设立到2024年1亿元以上的冲击新目标后备库,对后备库企业2022-2024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0%(含)至30%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超过30%(含)的,每年给予20万元奖励,全力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2.支持企业“小升规”。对首次升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第一次给予10万元奖励;对纳统后第一年营业收入增幅20%以上的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对纳统后连续两年保持营业收入增幅30%以上的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纳统且当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每新增产值1亿元,奖励5万元。对自2021年起首次升规纳统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第一次给予2万元奖励;对纳统后第一年营业收入增幅20%以上的企业,再给予2万元奖励,增幅50%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奖励。
3.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单项冠军,对入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资金奖励;对入选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单项冠军产品的,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实施高水平技改工程,推动“两化”深度融合
4.支持符合产业政策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对列入冲击新目标入库企业及后备库名单的企业实施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年度设备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按设备投资额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未列入冲击新目标入库企业及后备库名单的企业实施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年度设备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按设备投资额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5.对新认定的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6.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对入选国家、省、市级工业互联网类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省公布的5G产业或行业应用试点示范、大数据产业发展类示范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平台(项目)同一年度内多次入选国家、省、市级工业互联网类平台(项目)按就高原则实施奖励。
三、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7.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支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对列入《威海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在关键共性技术方面实现突破,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的关键共性技术项目,经审核给予20万元奖励。对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技术创新项目,经省工信部门认定并列入省创新计划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企业 5万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企业 3 万元,同一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获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按照国家级、省级标准,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8.支持首台(套)研发推广。对认定的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给予3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9.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新认定省级、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新认定国家、省、市、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20万、10万元奖励。
四、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
10.加快软件产业发展。对认定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列入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名录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11.推动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新认定国家、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奖励。工业设计企业年服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500万元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于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大赛奖项的,按照金、银、铜等级,分别奖励50万、30万、20万元,对于获得省级工业设计大赛奖项的,按照金、银、铜等级分别奖励20万、10万和5万元。
12.支持企业市场开拓。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做好延链文章。对工业企业参加国内展销活动(广交会及本地展会除外)发生的展位费用,按照展位费50%的比例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参加境外展览会的,原则上按实际展位费补助(美元按当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同一展会使用 1 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下同)的,最高补助限额不超过 2 万元;使用 2 个或以上标准展位的,最高补助限额不超过 4 万元; 企业特装参展的,最高补助限额不超过 4 万元。
五、实施绿色发展工程,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3.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六、附则
14.建立差异化政策体系,对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A类的企业,在申报补助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D类的企业,在扶持政策中予以限制,不予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1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设备,若同时满足不同扶持政策的,按就高原则奖励一次。
16.当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予扶持。
17.享受本意见扶持政策的项目公司,须工商注册地、税务征收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实行独立核算。
18.本政策措施扶持年度为2022年-2024年,采取后补助方式,用于扶持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即2023年扶持2022年度、2024年扶持2023年度、2025年扶持2024年度。
19.本政策措施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出现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20.本政策措施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关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扶持先进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草案解读
现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扶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全面实施“1369”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鲁发〔2022〕15号)和威海市《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威政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三、制定过程
参照《威海市新一轮企业冲击新目标行动方案》(威政办发〔2022〕16号)《威海市促进企业扩张激励办法(试行)》(威政办发〔2023〕5号)《关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威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扶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包括扶持范围、扶持内容、附则三个部分,扶持年度为2023年—2025年。2022年8月29日至9月30日,我局通过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截至公告期止,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同时我局将企业冲击新目标、企业小升规、智改数该、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等措施悉数编写扶持条款,在前评估过程中,所列扶持条款达到了预期效果,获得了市场主体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强烈认可;2023年4月12日经过了我局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初步审核;2023年4月14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5月24日通过政务内网征求了财政金融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创新局、各镇(街道)等部门、单位的意见;2023年5月24日通过法律顾问李文涛的合法性审核。
四、制定意义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扶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通过对预期营业收入、工业产值、平均就业人员的前置评估,预计能够提升我区的产业体量,促进经济增长,对于推动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具有现实推动意义。
五、内容解读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扶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涵盖企业梯次培育、“智改数转”工程、创新能力提升、两业融合发展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5个板块16个条目25个细分领域。具体内容为:
(一)实施企业梯次培育工程,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支持企业冲击新目标、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企业“小升规”、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企业经济发展贡献稳步增长、支持企业膨胀发展。
(二)实施“智改数转”工程,加快推动数字赋能。支持企业智能化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支持开展表示解析推广应用
(三)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增强核心竞争优势。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支持首台套研发推广、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四)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支持企业市场开拓
(五)实施绿色发展工程,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六、政策解读人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梁刚新
办公电话:0631—598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