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将省、市工信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见附件)开展申报工作,并于10月11日前将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复核评价材料(国家级需纸质版5份、电子版,省级需电子版)报送至经区经济发展局经济体制改革科。
联系电话:5999118,公务邮箱:jqtgk@wh.shandong.cn
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