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1届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函〔2020〕49号)
二、政策对象: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即时帮扶人口);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三、补贴标准: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四、申请条件: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即时帮扶人口);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五、申请材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各学校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六、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后,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分别向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市人社局复核,公示后报省人社厅。
七、办理地点:市教育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72号
市人社局:威海市环翠区胶州路7号
八、办理结果:补助资金统一拨付于学校账户,由学校发放至学生。
九、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十、咨询电话:市教育局:联 系 人:李贞
联系方式:5819967
市人社局:联 系 人: 葛珊珊
联系方式:51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