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关: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执法对象:威海祥光机械产业有限公司
执法类别: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鲁威经)应急罚[2023]14号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
主要事实:威海祥光机械产业有限公司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3年7月25日
执法结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编号第106第1裁量档次的规定,对其作出给予警告,并处叁仟伍佰元(¥3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威海祥光机械产业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时间通过银行缴纳罚款叁仟伍佰元(¥3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