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办理依据
《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四、申请主体
个体工商户
五、受理条件
2014年6月17日后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就业转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
六、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社保卡或银行卡。
七、服务地点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
八、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九、咨询电话
0631-598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