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关怀版

【政府采购】创新“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打造公平竞争惠企营商环境

经区财政金融局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

加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标前用“信用中国” “互联网+监管”网站对供应商进行社会信用大数据审查,以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查询、监测、预警、留痕、统计分析等全方位应用。中标后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对信用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处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对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二是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服务)平等对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三是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

购”相适应的快速裁决通道,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完善质疑答复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岗位与操作执行岗位相分离,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