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统计表 | ||||||||||||||
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威经(建)罚决字〔2023〕第7020号 | 威海邢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塔式起重机)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检查 | 安全设备(塔式起重机)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检查 | 罚款10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威海邢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91371000494146471P | 邢孝新 | 罚款10000元 | 2023/9/19 | 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