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要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按照帮扶对象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论证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向和帮扶项目类型,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衔接资金支持使用方向,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
二、项目申报类别
(一)产业发展类
产业项目重点用于带动帮扶对象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围绕“品种更新、品质提升、品牌推广”多做探索,鼓励探索发展公益性质与经济效益兼顾的产业项目。
支持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务,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做到应带尽带。
支持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等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支持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
(二)就业项目类
包含务工补助、就业培训、创业、乡村公益性岗位等项目。
(三)基础设施类
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支持基础条件较差、有明显短板弱项的村因地制宜补齐短板,改善村内生产生活条件;优先选择已经有村庄规划的乡村振兴千里山海路周边村、有保留提升价值的生态文明村和传统文化村、人口较多且老龄化程度较轻的中心村等,一个一个地逐村打造,减少每村修条路的补丁式项目。
(四)巩固三保障类
包含“孝善养老”补助、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补助、小额信贷贴息等各类综合保障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村级申报项目申请书,并在村级事务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和村居委监督电话),向所在镇提出项目入库书面申请。
村级申报必备资料:申报入库项目报告、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项目公示资料等。
2.镇级审核。各镇要加强对村级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在收到村级项目申报入库申请后,各镇要及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绩效目标、群众参与情况和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等进行审核,确定申报区级入库项目,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做好项目综合排序,提出滚动实施建议,提前做好项目概算,确保入库项目不存在土地、环保、财政绩效评审等问题。确定入库申报项目在镇级政务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镇政府监督电话),以政府公文(函)形式向区社会事业局报送建议入库项目名称及其实施方案、项目库备案表(项目库入库相关程序资料PDF电子扫描件)等资料。
镇级审核必备资料:镇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项目公示资料、项目用地证明材料、项目概算材料等。
3.区级审定。区社会事业局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对所有申报区级入库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是否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低等情况。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初步建议方案,提请区管委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同时在区管委网站予以公告公示。
(二)镇级项目
1.镇级组织各村代表参加项目入库专题会议,会议对入库项目的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绩效目标、群众参与情况和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等进行说明,提前做好项目概算,对入库项目土地、环保、财政绩效评审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会议确定本年度拟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及涉及项目的各个村。镇级将拟入库项目在镇级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5天,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和镇级监督电话)。
2.项目相关村在镇级会议后在本村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镇级会议的内容征求相关意见,项目相关村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示5天,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和村居委监督电话),镇级将拟入库项目报送区社会事业局。
3.区社会事业局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对所有申报县级入库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是否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低等情况。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初步建议方案,提请区党工委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同时在区管委网站予以公告公示(公示5天,要分别载明“12345”全国监督平台电话和区级监督电话)。
区级审核必备资料:申报入库镇级项目镇级会议纪要,申报入库镇级项目覆盖村会议记录、覆盖村项目申请书、项目库村内公示、村级申报镇级报告、镇级申报区级报告、项目用地证明材料等。
(三)特殊项目入库
1.对因各种灾害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及公示公告流程。
2.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按有关文件要求,在履行“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区级审定”程序后优先入库。
四、项目申报规模
2025年度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申报,要重点瞄准插花村乡村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总规模按照2024年度衔接资金规模的1.5-2倍,各镇上报项目不少于2个,资金总额不少于100万元,已入库但当年未实施的项目可直接纳入次年项目库。
对于申报入库项目前期论证充分,入库程序及资料真实完备,项目实施进度快、资金支付率高、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绩效评价效果好及群众积极支持、产业项目发展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资金。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是完善项目申报,实现公开择优选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压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人员逐一核查把关项目”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项目申报入库程序履行完备,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实施质量高、绩效优、带动力强,能顺利和完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绩效目标。
(二)精准筛选。各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考虑并结合实际,按照国家、省、市和区管委关于衔接资金使用方向的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策划、规划项目,精准确定申报项目,严禁申报涉及负面清单项目(负面清单见山财农〔2021〕4号和山乡振发〔2021〕1号文件相关规定)。已有财政性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或已安排财政性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衔接资金,项目不得入库。本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严格纪律。在项目申报入库全过程中,各级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从严把握政策标准,严守廉政底线,不得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禁止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套取、骗取财政衔接资金,一经发现则依法依纪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各级要同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耐心回应群众反映和关注问题;要坚持项目申报入库“三公示一公告”制度,充分发挥“12345”监督举报平台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确保项目申报入库阳光下操作。
经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