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访谈嘉宾: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局长 沈春升
访谈背景: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水平,秉持保障基本、统筹共济、平稳过渡、持续完善的原则,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下建立,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参保人员提供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的机制,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保障水平、保障范围、管理办法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
访谈内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请问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时间和保障对象范围有哪些?
沈春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中的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待遇政策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门诊慢特病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保障对象范围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按威劳发〔2001〕17号、威劳发〔2002〕22号、威劳发〔2003〕27号文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的人员以及按威政办发〔2006〕 77号文件参保的人员(统称“老城居人员”)。居民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保障对象范围为:参加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请问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待遇分别有哪些?
沈春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待遇为:(一)起付标准。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就医在一级(含一级以下及未定级,下同)、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二)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三)最高支付限额。将参保职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 3500元、退休职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00元。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再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支付比例给予1000元的补助。(四)异地就医管理。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中个人首先负担比例10%的部分,不再计入个人年度支付限额。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待遇为:(一)起付标准。参保居民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150元、200元。1 个自然年度内的起付标准累计计算,达到规定的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不再计算。(二)支付比例。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0%、40%、30%。(三)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年度支付限额,按一档缴费的为200元,按二档缴费的为400元。未成年居民按一档缴费居民的标准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四)就医管理。参保居民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非延伸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选择。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