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申报2023年度区级质量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报送。
一、资助对象
区内工商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专业服务机构。
(一)奖励资助申报主体需为第一职务专利权人,且专利证书登记地址在经开区行政区域内。
(二)奖励资助年度内,相关市场主体未发生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重大事故事件。
(三)无拒不撤回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奖励资助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内的质量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项目,执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技区管发〔2022〕13号),具体标准要求详见附件《实施细则》。
三、材料要求
(一)奖励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按照规定顺序胶装成册(封面为白底),复印件需彩印盖章,材料整体一式一份报送至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和知识产权科,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政务外网邮箱。
(二)材料表格电子文档见附件,请勿擅自改动申请表格样式,最终所提交的申请表电子文档需保持Word版。
(三)相关申请材料集中提报日期截至2024年3月7日,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助。
联系地址:世纪大厦21楼2120室
联系电话:5988865、5976877
政务邮箱:jqzscq@wh.shandong.cn
附件:1.《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 《质量品牌奖励资助资金申请材料》
3. 《标准化资助资金申请材料》
4.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奖励资助资金申请材料》
5.《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