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10000930450631/2024-0027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事后公开
- 成文日期2024-02-27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经市监处罚〔2024〕42号
发布时间:2024-02-27 14:22
信息来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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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经市监处罚〔2024〕42号 | 威海利招投资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广告未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案 | 发布房地产广告未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 罚款 | 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威海利招投资有限公司 | 91371000313071352H | 于* * | 罚款500元 | 2024-2-20 | 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可以通过山东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管理平台-智慧复议(http://124.128.58.185:9082/entrance?redirect=%2Findex)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威海任一基层人民法院(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高区、经区六个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