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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00043591093/2024-0016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 内容分类管委文件
  • 成文日期2024-02-07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经技区党政办发【2024】3号

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驻区各单位,区属各国企: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党工委管委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全区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高效处置。充分发挥全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专家作用,提高依法、科学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直各有关部门、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1.5风险评估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构成区域主网架,电网的安全稳定与威海电网直接相关。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三个方面。

1.5.1电力系统风险

(1)自然灾害风险。台风(热带气旋)、雨雪冰冻、暴雨洪涝、强对流天气、地震、地质灾害等严重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2)电网运行风险。电网重要设备故障,电力系统设计方面的不足及电网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不确定性,电网控制、保护水平与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难以实现有效匹配等因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外力破坏风险。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等外力破坏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1.5.2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等与电力依赖性高、关联性大的生命线工程造成较大影响,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1.5.3社会民生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商业运营、金融证券业、企业生产、教育、医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1.6分级标准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结合我区电网负荷整体水平,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

1.6.1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经区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60%以上,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1.6.2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6.3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10%以上30%以下,或3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1.6.4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或10%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7预案体系

威海市大面积停电预案体系包括市级预案、县级预案、有关成员单位预案、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为县级预案。区内电网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区内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措施和“黑启动”方案,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或处置措施。

2组织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经区管委成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设在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威海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当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超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置能力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请求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2现场指挥机构

当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预案及相关预案有关规定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大面积突发停电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区级现场指挥部设置、各功能组设置及其职责详见附件。

2.3电力企业指挥机构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国网威海供电公司经区供电中心在国网威海供电公司的指挥下负责电网10kV配网线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2.4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指挥机构

对党政军机关、医疗、金融机构、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和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区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5专家组

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3监测预警

3.1风险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调查与评估制度,落实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风险区域的检查、监控,完善风险台帐,提醒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加强重载输变电设备、重要输送通道的巡视维护,防止重大电网事故。强化电网网络安全,防范网络攻击,落实网络数据容灾及备份。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技术装备威胁感知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完善涉及电网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及时预警、防范通过篡改或破坏控制指令、交易信息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3.2监测

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发改、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通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自然灾害、供需平衡、外力破坏等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电力企业通过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及时将监测到的信息报送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对电力企业报送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预测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并按照程序及时发布预警。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因素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市级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应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预警级别确定方式:

(1)市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单位发布可能导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影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安全运行的预警。

(2)经综合分析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

(3)区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全区预警等级。

3.3.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内容包括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起始时间、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影响范围、预防措施、警示事项、发布范围和发布机关等。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的结果。电力企业根据预警等级及时做好预警准备工作,视情况根据市、区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3.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

(1)大面积停电事件蓝色、黄色预警措施

①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

②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③加强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及时进行信息分析,预测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级别;

④视情况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⑤经济发展局、电力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电力企业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视情况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⑥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

⑦组织对重点防控部位安全隐患、应对措施准备等多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⑧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2)大面积停电事件橙色、红色预警措施

①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况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必要时集结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做好协同处置的准备;

②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③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保障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④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⑤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3.4预警调整和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需要调整预警级别或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调整、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调整或解除预警,适时调整或终止相关措施。如直接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预警自动解除。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威海供电公司经区供电中心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1小时内通过书面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影响用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和国网威海供电公司报告。

(2)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将有关情况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1小时内通过书面向经区管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中心报告,同时通报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对初判为较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规定由经区管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4.2分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级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事发单位等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处置难度和可能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区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会商,向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建议启动应急响应级别;依据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令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4.2.1 Ⅰ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必要时,在市政府工作组指导、协调、支持下,或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2.2 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必要时,在市政府工作组指导、协调、支持下,或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2.3 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有关部门。

4.2.4 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政府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对于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由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3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①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②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③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2)防范和处置次生衍生事故。

①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医疗、核设施、金融机构、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和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②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应急、消防、武警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等事件,解救被困人员。

③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水利部门、相关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建设局及相关企业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用热。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配、生产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4)维护社会稳定。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及时疏散人群,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信息发布。党政办公室及区供电中心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组织事态评估。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7)强化区域合作。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区供电中心要加强与毗邻区域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政企之间的应急管理合作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5.3善后处置

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相关电力企业根据相关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应急抢修专业队伍,加强设备运维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经区管委要根据需要组织动员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专业应急队伍、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应急、公安、消防、武警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牵头,财政、建设、商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备调拨、紧急生产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经区管委及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铁塔公司、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和应急通信设备,形成必要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应为电力企业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地震、水文、森林防火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区财政金融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7宣教、培训和演练

6.7.1宣传教育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6.7.2培训

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还应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6.7.3演练

区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城市生命线工程是指维持城市生存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主要包括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部分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是重要电力用户。

7.2预案评估、修订与备案

(1)本预案发布后,区经济发展局适时组织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部门单位、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或支撑预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进行备案。

7.3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附件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一、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管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国网威海供电公司经区供电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财政金融局、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中心、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国网威海供电公司经区供电中心、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华能威海电厂、热电集团经区供热公司以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有序供应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2.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电网抢修恢复、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宣布进入和解除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4.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事件调查;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及时向市政府工作组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市能源中心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二、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职责

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密切跟踪事态,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协调各应急联动成员部门和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按照授权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5.建立电力生产应急处置专家库,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大面积停电的级别、危害和影响及上级要求,派出现场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上级以及管委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赴现场指导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7.及时向区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四、工作组分组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和职责分工

现场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电力恢复组。由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应急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国网威海供电公司经区供电中心、华能威海电厂、博通热电等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单位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电力恢复专家组成员应及时到场,提供决策咨询。

2.新闻宣传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公安分局、国网威海供电公司经区供电中心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由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牵头,财政金融局、建设局、商务局、应急管理中心、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国网威海供电公司经区供电中心、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电力抢修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交通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定组。由公安分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中心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各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根据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安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负责密切关注网上舆论热点,及时收集网上舆情反映,做好综合舆情分析研判,指导协调各方面主动回应网上关切,协同相关部门应对处置虚假错误信息。

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召集市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向区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协调其它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为指定的新闻部门提供事故发布信息;强化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监管;派员参加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紧急生产。

财政金融局:负责组织协调应由政府承担的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气、供热、市政照明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公安分局:负责协助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市场供应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应急管理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上级部门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测,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国网威海供电公司经区供电中心:在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处置工作。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中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

华能电厂:负责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恢复停运或备用机组并网运行,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技区党政办发〔2024〕3号关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经技区党政办发〔2024〕3号关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图文解读: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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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