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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召开伏季休渔管理暨包保责任人培训会议

4月24日,经开区召开伏季休渔管理暨包保责任人培训会议,区党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经济发展(应急管理)局局长邱鲁金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社会工作部、区海上安全工作专班、公安、海警、海事、海监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各镇街包保责任人和渔船船东参加会议。

根据伏季休渔期相关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会议强调,全区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我区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要充分认识做好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坚持最严厉的执法、最严格的监管,严厉打击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非法越界捕捞、使用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要时刻绷紧渔船管控弦,紧盯关键环节、重点区域,落实落细“防火、防风、防盗、防汛”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措施,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当事人主体责任,包保责任人随时掌握包保渔船动向和信息,确保休渔期间渔港渔船渔民安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统筹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24小时驻港监管管控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深化与公安、海警、海事、海监等涉海涉渔部门间执法联动协作,凝聚管控工作合力,构建全局统管、全域联动、全链合控的工作格局,全力维护伏季休渔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