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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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00043591093/2024-0074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 内容分类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2024-06-21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2024年经开区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一、人大代表建议

        2024年,市府办制定的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分办意见中,我区未列入主办或会办单位,无需提报答复意见。

       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府办交办我区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2件,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第164号提案

1.提案内容

市政协委员刘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坤美术馆馆长):为进一步打造中韩经贸文化交流的“桥头堡”,建议对威海韩乐坊进行升级改造。

2.答复意见

感谢对经区提出的宝贵建议,经认真研究,拟采取如下措施解决您提出的问题:

(1)关于“建议完善基础设施”的办理情况。今年以来,经区按照“微改造、质提升、强运营、重联动”的原则,避免大拆大建,对韩乐坊各类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一是雨污水系统改造。对西街南街易涝路段雨水设施以及11处垃圾房污水收集设施进行改造,有效解决排水不畅、河水污染、垃圾渗滤液横流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配套能力。二是优化交通秩序。按照“内部限流、外部引流”原则,系统化智慧化提升交通秩序。整合韩乐坊周边停车资源7800个,新增12处停车诱导标识和5处车流识别道闸系统,减少车辆无效巡游。通过与高德、百度平台合作和外围价格杠杆等方式,将游客车辆引导至商圈外围停车场,缓解商圈内部交通压力;规范非机动车停车区17处,其中,将南街5处、共20个机动车停车位改造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可同时停放电动车180辆左右,南街电动车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现象明显好转。三是解决游客如厕难。因韩乐坊开发时间较早,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配套不足以满足现游客需求,新建卫生间的条件不够成熟。经区管委发动沿街80家商户开放自家卫生间与游客共享,并且在商铺外粘贴统一标识,更好满足游客如厕需求。

(2)关于“建议丰富韩元素业态”的办理情况。今年以来,经区结合韩乐坊升级联动五大提升行动,发动市场主体力量,突出中韩文化主题街区特色,深化文旅融合,不断丰富韩元素和新业态,新增了“尚仁川”商旅文综合体、韩服旅拍、“人生四格”自助照相馆等文旅项目,进一步提升游客体验感。下一步计划打造“首尔街”“爱情街”等具有韩国特色的旅游场景和旅游产品,吸引更多游客沉浸式感受中韩主题街区魅力。

(3)关于“建议增进文化艺术交流”的办理情况。今年以来,经区持续强化以文化赋能韩乐坊商圈发展,打造中韩文化、旅游、商贸等密切交流的平台。一是加强对外交流。充分发挥对外开放“桥头堡”优势,举办“中韩经济文化周”等系列文化经贸交流活动,以人文交流促进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扩大国际影响力。二是强化品牌赋能。立足街区特色和时尚活力优势,举办“韩乐坊之夜”、中韩文化交流、动漫季、棋牌赛、美食节、节日快闪、贺年“汇”、青年联谊、非遗展示等特色活动,深化“旅游+”拓展,打造“韩乐坊之声”特色文旅宣传品牌,丰富商圈IP内涵,提升商圈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用好新媒体“发声器”。丰富媒体矩阵,通过抖音、小红书、大V探店、网红直播等多渠道多角度扩大商圈国内国际宣传力度,将韩乐坊打造成为对外交流的重要城市“窗口”。

(4)关于“建议做好引流分流”的办理情况。今年以来,经区通过业态连接、增设打卡点、提升竖向交通品质等方式,拉长、激活韩乐坊商圈东西、南北、上下消费动线,实现内部引流分流,外部联动提升。一是打通南北动线。丰富文化广场业态,美化双子星连桥,激活该区域商业功能,进一步打通双子星、文化广场、夜市之间的动线,吸引核心商圈人流向南移动。二是打通东西动线。持续提升场站周边交通组织水平,加快疏站路过街天桥和时代路精致街巷建设,优化青岛路大巴车落客港湾,激活通往韩乐坊东西动线。三是强化竖向引导。美化通往核心商圈二楼的大台阶4处,增设拍照打卡点,吸引人流向二层、三层商业区流动。

另外,针对部分墙体外墙老化及基础设施损坏等问题,今年商圈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了实地摸排,建立了问题台账,下一步将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分类会商,逐一整改。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真诚欢迎您为经区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二)关于第95号提案

第95号提案在滨海新城松间西路与盘鼎路交叉路口设置信号灯,我区为办单位,20245已将办理情况报主办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威政办字〔201679号)要求,“对独办、主会办的建议和提案,独办单位和主办单位是办理复文公开的主体”“对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应于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1个月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本部门、单位网站上公开”,提案办理结果的网上公开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