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区局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区尚百家(威海)超市有限公司1批次甜椒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XBJ24371072437352007;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渔乡婆饭店1批次即食海蜇(自制)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XBJ24371072437352132。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尚百家(威海)超市有限公司1批次甜椒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2024年10月29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责令其整改。经调查,该单位购进甜椒3公斤,销售2.34公斤,剩余的甜椒商家自己食用,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进货台账进行了检查。尚百家(威海)超市有限公司购进的甜椒,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因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尚百家(威海)超市有限公司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威经市监不罚〔2025〕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要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尚百家(威海)超市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尚百家(威海)超市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整改完毕。
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渔乡婆饭店1批次即食海蜇(自制)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2024年10月29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责令其整改。经调查,该单位自制即食海蜇3公斤,销售3公斤,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进货台账进行了检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渔乡婆饭店的即食海蜇(自制),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项目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渔乡婆饭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威经市监食处罚〔2025〕1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要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渔乡婆饭店立即进行整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渔乡婆饭店于2024年11月21日整改完毕。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