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94号)、《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规定,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