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符合上述规定流程可以进行车位收费管理。经落实,凤林龙凤花园、凤林凤凰花园小区车辆收费封闭管理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