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 威经市监处罚〔2025〕263号 | 山东众立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 解的商业宣传案 | 当事人在“千惠甄选的直播间”首页,直播素材第四页素材ID7467842名称为“5.20录播素材”的视频展示的产品为“葵花医用口腔护理脱敏膏”,该视频第39分30秒至39分35秒提及“消除口腔所有有害菌”;“千惠甄选的直播间”首页,直播素材第四页素材ID7519904名称为“柏润之家5月22日下午2点直播【门店】”的视频展示产品为“祺诺凯牌蓝莓叶黄素护理抑菌液”,当事人主播宣称该产品为“眼药水”。当事人认可其公司主播对外宣传上述产品属性或功效,但无法提供相关依据证明真实性。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 | 山东众立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71000MA3QCT3D6E | 王** | 罚款5000元。 | 2025-11-6 | 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威海任一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