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在线解答自然灾害救助补偿相关问题
访谈时间:2025年11月22日
访谈嘉宾: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辉
访谈背景:自然灾害发生后,老百姓的住房倒塌了、田地受灾了,甚至造成严重损失,生活受到了影响,针对自然灾害救助补偿方面,我们特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于辉同志进行访谈。
访谈内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我们政府在自然灾害这方面有什么救助政策来帮助老百姓渡过难关吗?
于辉:有的。灾害无情,政府有爱。自然灾害发生后,群众的稻田受淹了、洪水冲毁了,鱼塘漫堤了,大风将小麦、玉米吹倒、吹断了,房屋受损或倒塌了等等,都可以申请受灾救助。请大家积极到当地村委报告受灾情况,由灾害信息员审核统计后,逐级上报。我们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受灾情况,依据《山东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暂行指导标准》,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
具体有六项救助政策:
(一)灾害应急救助指导标准: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专项用途: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指导标准:按每位因灾遇难人员1万元的标准补助。
专项用途: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三)过渡期生活救助指导标准:国家启动Ⅳ级或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的按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补助,国家启动Ⅱ级或Ⅰ级救灾应急响应按每人每天补助2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补助,口粮救助期限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专项用途: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四)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指导标准:对一般受灾地区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毁房户户均补助2000元。
专项用途: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五)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指导标准:按人均60元标准补助。
专项用途: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六)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指导标准:按人均90元标准安排口粮补助资金,衣被取暖等补助视灾情酌情考虑。
专项用途: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