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威海凯瑞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941YFW2Y,法定代表人:姜蕴宸):
周朝颜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交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单位于2025年11月11日作出鲁371041认定工伤(2025)35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由于通过邮寄及其他方式向你单位无法送达,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单位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鲁371041认定工伤(2025)356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631-5981110
联系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认定工伤决定书
鲁371041认定工伤(2025)356号
申请人:周朝颜
职工姓名:周朝颜 性别:男 年龄:65
身份证号码:220*************17
用人单位:威海凯瑞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职工
事故发生时间或职业病诊断时间:2025年4月10日
事故地点:荣成市圣达船厂
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胸部
本局2025年9月17日收到关于周朝颜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核材料于2025年9月17日予以受理。
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和诊断结论情况如下:周朝颜于2025年4月10日11时许,在荣成市圣达船厂进行打磨船体作业时,胸部被铁管砸伤。同日,经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诊断:胸部损伤;2025年5月11日,经荣成石岛整骨医院诊断:1.肋骨骨折(左7、8肋);2.左胸壁软组织挫伤。
周朝颜的上述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