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威经市监罚送告〔2025〕121号
刘玉红:
本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威经市监罚催〔2025〕17号),因对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威经市监罚催〔2025〕17号),内容是: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威经市监处罚〔2025〕54号)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缴纳罚款10000元的义务。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单位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威经市监罚催〔2025〕17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徐豪 杨文东 联系电话:0631-5960030
联系地址:威海经区香港路67号凤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