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 威经市监处罚〔2025〕628号 | 威海爱多进口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1.警告; 2.没收非法财物; 3.没收违法所得; 4.罚款。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威海爱多进口食品有限公司 | 91371000MADGJBLG34 | 唐** | 1.警告; 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后津率享红华凝香精华洁面液”2盒; 3.没收违法所得258元; 4.罚款3000元。 | 2025-12-19 | 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