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开展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大提升。根据省市两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拟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时间从2025年2月21号至2025年3月23号,若有意见请向经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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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威卫发〔2024〕7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24〕31号)等文件要求,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聚力“能力强、服务优、发展好、群众满意”,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到2026年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较大提升,让群众就近就便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两个效益”持续提高。
二、目标措施
(一)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加大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支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档升级。2024年协调西苑街道办事处增加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办公用房面积,达到建设规范标准;2025年完成对皇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内部布局优化改造,实现服务功能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西苑街道)
2.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巩固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创建成果,对标推荐标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规范医防融合就医流程改造,配齐相应设备设施;着力发展符合群众就医需求的专科门诊,2025年底,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中医馆建设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凤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智慧化接种门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3.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布局。充分考虑人口结构、规模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新、老小区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要求配套建设、配置补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024年拟增设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2025年3月底前投入运营,6月底前,蒿泊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改造搬迁。(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自然资源管理办、皇冠街道、凤林街道、西苑街道)
(二)强化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
4.提升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加快特色科室发展,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应配尽配”;开展与其功能和定位相适应的小针刀、针灸、推拿等适宜技术和常规手术。2024年底前,崮山镇卫生院打造医养结合特色卫生院,泊于镇卫生院完成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和重点疼痛特色专科门诊建设任务。2025和2026年崮山镇卫生院、泊于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依次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参照二级医院标准,加强崮山镇卫生院基础设施、院前急救、设备配备、人才队伍等建设,力争3-5年内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
(三)筑牢村级服务网底
5.优化村卫生室布局。对照《山东省村卫生室建设指南》,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村卫生室资源。对服务人口不足800人,且周边医疗资源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8处村卫生室(崮山镇壁子村卫生室、所前庄村卫生室、庙口村卫生室、岭西村卫生室、沙龙王村卫生室;泊于镇白马西村卫生室、赵庄村卫生室、官庄村卫生室)逐步改为卫生服务点。2025年协调镇村支持,对泊于镇蒲湾村卫生室进行改造搬迁。(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管理办、社会事业局、崮山镇、泊于镇)
6.开展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建设。按照“五有三提升”(有观察诊查床、有智慧随访设备、有康复理疗设备、有必要的检查设备、有卫生厕所和冷暖空调,实现服务能力提升、诊疗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和《山东省村卫生室建设指南》要求“一室一策”明确具体改造提升内容。支持改扩建业务用房,鼓励结合实际设置检查(检验)室、值班室等。2024年11月底前,7处村卫生室完成改造提升;2025年底前,至少8处卫生室完成改造提升,对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版)》,全区4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服务能力标准;2026年底前,全区按人口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普遍实现“五有三提升”。(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管理办、社会事业局、崮山镇、泊于镇)
(四)优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7.强化编制资源保障。以区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对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总量内,结合工作需要足额核定人员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8.多渠道引才育才。做好“区招镇管村用”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统筹,加快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继续落实好乡村医生养老、岗位补贴等待遇保障政策,吸引各类适宜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护士。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自身的功能目标和管理职能,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经党工委批准,招聘必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并适当调整专业技术人才薪酬及招聘标准。(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
9.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综合能力。落实“请进来、派出去”的人才培育机制,积极对接上级医院医疗专家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定期坐诊、义诊、带教指导、健康教育,2026年底前,5家基层医疗机构分别选派4-8人外出进修学习。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提升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推进在岗乡村医生学历层次提升,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建立区级基层综合应急分队,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升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能力。(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10.提升乡村医生岗位待遇。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分类确定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已纳入事业编制或与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其他乡村医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资金从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经费中解决。对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发放村卫生室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区级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经费中解决。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在村卫生室执业期间,执业范围可直接加注全科医学专业。(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科技创新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11.充分发挥医疗集团作用。强化威海市中医院医疗集团带动提升作用,通过统一用药目录、技术指导、人才培训、检验影像资源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畅通转诊渠道,与市中医院、市立三院等医疗机构密切合作,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推动在市中医院建设“三高中心”,打造上下级融合的家庭医生团队。落实省卫健委“万名医护进乡村”、派驻“业务院长”等活动,每年向市中医院申请不少于2名医师长期定期帮扶不少于1处乡镇卫生院,每个卫生院至少打造1处“名医基层工作站”。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五)落实基层医疗卫生运行保障
1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助政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区管委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财政补助和服务收费补偿,财政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人员招聘、培训等能力提升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补助。对达到国家优质服务推荐标准或建成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社区医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处最高给予25万元奖励补助;对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 2:8比例承担,可统筹用于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区级财政原则上每年每个给予1万元运行保障经费。2024年底,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并开通医保联网结算,开通及运维费用由区级财政承担。(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局)
(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13.全面推开“六改进两规范一提升”建设工作。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S管理和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在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进“六改进两规范一提升”建设工作,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环境和工作内容,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和服务开展,做到环境整洁有序、流程科学合理、服务便捷高效、行为严谨规范、医疗安全可靠,进一步塑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14.优化便民服务流程。立足功能定位,建立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医防融合就诊流程和健康积分机制。将健康教育嵌入诊前、诊中、诊后服务各环节、全过程,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按考核要求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做好门诊延时、周末及节假期预防接种等便民惠民服务,优化家庭医生服务“十公开”内容,建立完善城区20分钟、农村30分钟“预防接种服务圈”,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15.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行业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持续开展“三基三严”培训和岗位练兵,规范医疗技术管理和日常诊疗行为,提升急诊、门诊、住院、手术医疗质量,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断提高诊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安全。开展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规范病案文书书写,加强质控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16.激发基层活力,提高自我运营能力。完善干部轮岗机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及部分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促进管理经验交流、激发团队活力。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考核细则,优化基层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施“两个允许”政策,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一定比例用于人员奖励,提取的奖励资金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奖励资金发放方案,经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报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等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
17.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应用水平。优化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配置,持续完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双向转诊等信息系统功能应用。加快推进医疗集团内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区域内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的跨机构诊断渠道,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推广智能管理系统,推进行政后勤、财务运行、绩效评价、健康管理、医护质量等精细管理。开展常态化基层卫生信息化培训和考核,各基层医疗机构至少明确1名经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专兼职负责信息系统维护和管理。2025年年底,基本实现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法定报告信息自动生成,并按程序报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各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作为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措施,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加强监测、调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合理统筹现有资源,积极争取财政相关资金,进一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等补助政策,确保行动所需资金到位。压实主管部门责任,调动全系统增收节支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三)落实激励政策。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分类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切实落实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在合理合规、不增加群众就医经济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提高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关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草案解读
现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一)基本背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区人口持续增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不完善,发展不均衡,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健全等问题显现,《三年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基层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便捷性和舒适性,增强群众的健康服务获得感。
(二)制定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5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鲁卫发〔2024〕1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字〔2024〕31号)、《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威卫发〔2024〕7号)。
(三)起草过程。立足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现状,结合区域未来发展趋势,通过组织团队外地考察、访谈、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相关资料,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后起草本计划。
二、制定意义
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一是有助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和服务水平,通过改善医疗环境、提升诊疗设备等措施,让基层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通过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培训、吸引人才到基层服务等措施,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三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医护人员进乡村等活动,促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发展。四是有效提高辖区居民就医获得感,通过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让广大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精准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目标措施、组织保障三部分内容,确定了6个方面17项重点工作。
一是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对皇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内部布局进行优化改造,实现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新建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满足居民家门口的就医需求。
二是强化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加快崮山镇卫生院、泊于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发展,增配CT、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崮山镇卫生院对标打造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三是筑牢村级服务网底。根据人口流动情况,8处村卫生室调整为卫生服务点;2026年底前全部村卫生室实现“五有三提升”改造,配备观察诊查床、智慧随访设备、康复理疗设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卫生厕所和冷暖空调,实现服务能力提升。
四是优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加快充实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生岗位待遇,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综合能力。
五是落实基层医疗卫生运行保障。保障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六是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就医环境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优化便民服务流程,完善城区20分钟、农村30分钟“预防接种服务圈”;激发基层活力,完善收入保障和绩效激励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其他事项
解读单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丰小满
办公电话:5910027、5917889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及建议。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