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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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

负责人:石强

办公电话:5994207

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林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全区林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牵头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和珍贵树木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科技创新、科技推广、科技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区集体林权制度、草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区森林和草地防火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林区、林场以及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地和其他涉林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