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关怀版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投融资管理中心)

  负责人:高青

  办公电话:0631-5993786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制度文件。

2、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

3、负责拟订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区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以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负责区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4、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管理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5、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经营业绩考核等相关制度,组织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

6、参与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与编制工作,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7、督导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工作。

8、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按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9、监测区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

10、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接收新建城市生活小区中无偿移交的公建设施。

12、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各类公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制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13、负责公物仓管理,对入仓资产进行统一调配、处置及管理。

14、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15、在上级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债,编制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

16、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

17、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

18、研究提出有效防范风险、积极稳妥化债的方法和措施,稳步化解隐性债务。

19、承担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的数据录入及汇总上报工作。

20、落实各项督办及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安排的工作任务。

2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