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二、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三、申请材料
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实体或电子);无就业参保记录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一)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1.线上:
)1)申请人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http://12333.gov.cn)-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办理-如实准确填报失业登记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2)申请人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登录-就业服务-失业登记-选择威海市-如实准确填报失业登记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线下:
申请人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点击受理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反馈审核结果;
3.业务办结。
(二)个体经营人员失业登记
1.线上:
(1)申请人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办理-如实准确填报失业登记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2)申请人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 ion)-个人登录-就业服务-失业登记-选择威海市-如实准确填报失业登记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线下:
申请人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点击受理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反馈审核结果;
3.业务办结。
(三)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1.线上:
(1)申请人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办理-如实准确填报失业登记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2)申请人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 ion)-个人登录-就业服务-失业登记-选择威海市-如实准确填报失业登记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线下:
申请人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点击受理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反馈审核结果;
3.业务办结。
(四)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1.线上:
(1)申请人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办理-如实准确填报失业登记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2)申请人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 ion)-个人登录-就业服务-失业登记-选择威海市-如实准确填报失业登记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线下:
申请人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点击受理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失业登记信息,反馈审核结果;
3.业务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5963707
监督电话:0631-5982120
八、办理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19、21-24号人力资源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