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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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投资便利化】从纠纷到圆满解决!商务局助力劳务人员成功维权

近日,出国劳务人员刘先生专程来到经开区商务局,将一面绣着“热情为民办实事 尽职尽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表达对商务局帮助其挽回损失的诚挚谢意。

据了解,刘先生涉及的劳务纠纷始于2023年10月。当时,刘先生与经开区某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办理赴韩劳务事宜,并一次性支付了1万元服务费。然而在后续办理过程中,该公司未按协议约定为刘先生申报意向城市的工作,而是建议其前往其他城市。由于不同城市的工作环境、薪资待遇等均有不同,考虑再三,刘先生最终决定不再办理本次出国业务,便向该公司提出终止协议并要求退还相关费用。公司则以“来电人单方面违约”为由拖延处理并拒绝退费。

2025年6月6日,在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刘先生选择向经开区商务局致电求助。接到求助电话后,商务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纠纷调解机制。经查阅来电人提供的协议文件等材料并到涉事公司实地走访,工作人员了解到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对此,商务局工作人员向公司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与责任,督促公司抓紧处理。最终,在与涉事公司和来电人多次沟通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来电人退出委托协议,公司全额退还相关费用。当天,来电人收到了全部退款,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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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出国劳务是很多求职者的就业选择。但是,由于缺乏对出国劳务程序等基本情况的了解,不少劳务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了“麻烦”,甚至与相关方产生纠纷、造成损失。在此,经开区商务局提醒广大劳务人员,办理出国劳务一定要擦亮双眼、细心分辨,做到三个“正规”,再行报名交费。

一是选择正规机构。办理出国劳务请您一定认准具备资质的正规对外劳务公司,避免陷入非法中介或多层中介的圈套,可现场查看中介公司是否“营业执照”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双证齐全。可登录商务部官网专题页面,查询全国各省份具备资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链接如下:http://fecpcorp.mofcom.gov.cn/fecp/zsmb/corp/corp_ml_index.jsp。

我区具备资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如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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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选择正规渠道。出国劳务请您一定通过办理劳务签证或工作准证等就业类渠道,切勿选择旅游、留学等其他所谓“特殊渠道”或“变通方式”。凭非就业类签证虽可出境,但在国外居留工作则属非法行为,即通常所说的“打黑工”,被当地政府发现后将被遣送回国,之后则会被我国限制出境。

三是签订正规合同。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国外雇主订立书面劳务合作合同,应当与劳务人员订立书面服务合同。未与国外雇主订立书面劳务合作合同的,未与劳务人员订立书面服务合同的,均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劳务合作合同应当载明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事项;服务合同应当载明劳务合作合同中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以及服务项目、服务费及其收取方式、违约责任。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还应当负责协助劳务人员与国外雇主订立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并保证合同中有关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的条款与劳务合作合同相应条款的内容一致。出国劳务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上述合同内容,签订并保存合同文件。如发生纠纷或权益受损,上述合同将是索赔、维权的有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