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威经市监处罚〔2025〕217号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焦焦优选百货店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且未经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案 | 当事人在淘宝平台经营有名为焦焦疯了(昵称:tb_3121502)的店铺,可查实销售了无中文标签的LELABO唇部精华4支,销售金额为98元/支。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化妆品经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未见备案信息,没有进货台账。经计算,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且未经备案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392元,违法所得392元。2024年11月16日,当事人因在淘宝平台经营网络店铺,销售化妆品,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并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已被我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威经市监处罚〔2024〕536号)。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焦焦优选百货店 | 92371000MA94N7J02C | 姜**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92元; 3.罚款20000元。 | 2025-8-12 | 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